近日,四川众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众邦股份”)对外更新了招股书,拟登陆创业板。根据其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来看,本次IPO众邦股份欲大力扩充产能。但不论是从其现有的产能利用率还是从产品销量来看,其新增产能的消化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且和同行业公司相比,众邦股份的营运能力较低。此外,作为一家精细化学品相关行业的公司,近年来众邦股份屡遭行政处罚,涉及事项包括未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工人未佩戴防毒面具、安全生产事故等。

  募资扩产恐存消化压力

  据招股书介绍,众邦股份是一家研发、生产和销售精细化学品的高科技企业,产品包括金刚烷系列和炔醇系列产品。金刚烷系列产品主要包括金刚烷、盐酸金刚烷胺、3氨基金刚烷醇等,应用于分子筛、医药中间体、光刻胶和特种燃料等领域。

  此次IPO,众邦股份计划募资5亿元,分别用于盐酸金刚烷胺及衍生物智能绿色生产线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拟投入募集资金分别为4.5亿元和0.5亿元。其中,盐酸金刚烷胺及衍生物智能绿色生产线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新建5000吨/年盐酸金刚烷胺和500吨/年3氨基金刚烷醇生产线。众邦股份坦言,新增产能的消化需要依托公司未来的产品竞争力、市场开拓能力、产品及下游应用市场发展情况等,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一方面,众邦股份拟扩产盐酸金刚烷胺和3氨基金刚烷醇产能,但另一方面报告期(指2020年至2022年及2023年1-6月,下同)内,这两大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并不充分。截至2022年末,众邦股份盐酸金刚烷胺和3氨基金刚烷醇的年产能分别为2500吨和100吨。报告期内,公司盐酸金刚烷胺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2.68%、62.82%、75.69%和63.51%;2020年、2022年和2023年1-6月,3氨基金刚烷醇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3.58%、16.73%和96.64%。

  从销量方面来看,报告期内众邦股份分别销售了678.68吨、1870.77吨、1308.39吨和664.14吨的盐酸金刚烷胺,销售了23.50吨、9.38吨、57.32吨和22.22吨的3氨基金刚烷醇。而现如今,公司拟募资新建5000吨/年盐酸金刚烷胺和500吨/年3氨基金刚烷醇生产线,其消化能力值得注意。

  营运能力低于可比公司均值

  记者发现,众邦股份在营运能力方面并不亮眼。财务数据显示,截至报告期各期末,众邦股份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1209.85万元、5846.59万元、9344.41万元和10527.15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02、2.66、4.03和1.7。在招股书中,众邦股份共列举了民祥医药、联盛化学、元利科技、正丹股份和新亚强等5家同行业可比公司,报告期内这5家公司的平均存货周转率分别为5.07、5.95、5.29和2.07。

  不仅如此,在应收账款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方面,众邦股份也基本上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报告期内,众邦股份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70、3.68、5.50和3.56,其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别为8.84、6.97、7.37和4.60;同期众邦股份的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21、0.38、0.56和0.29,其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别为0.61、0.71、0.66和0.26。

  对此,众邦股份表示,2020年、2021年公司部分生产线处于在建阶段,生产经营能力相对较弱。2022年,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盈利能力增强,相应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均有所提升。

  在偿债能力方面,众邦股份也弱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报告期内,众邦股份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2.96%、62.11%、50%和47.43%,而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为27.91%、31.87%、24.73%和22.98%。流动比率分别为0.72、0.63、0.85和0.98,速动比率分别为0.29、0.43、0.54和0.65;而同期其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流动比率为5.05、3.40、4.22和4.75,平均速动比率分别为4.58、2.91、3.59和4.05。截至2023年6月末,众邦股份的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分别为17433.04万元和14940万元。未来12个月需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分别为22783.04万元和987.39万元。

  报告期内屡遭行政处罚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众邦股份共有两家控股子公司,分别为泸州泰邦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泰邦科技”)和四川华冠众邦科技有限公司。从主营业务来看,这两家公司均从事精细化工产品相关行业。在招股书中,众邦股份曾坦言,公司生产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行政处罚、停产整顿等不利后果。报告期内,众邦股份及旗下子公司屡遭行政处罚,涉及事项包括未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工人未佩戴防毒面具、安全生产事故等。

  2020年4月,因众邦股份液氯库应急报警电话无人接听,泸县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以罚款1.5万元;2020年8月,因众邦股份胺化车间1509B反应釜搅拌器未采用防静电皮带、溴素卸车处未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等,泸县应急管理局对公司处以警告、罚款3.6万元。2021年4月,因众邦股份氯气站称量区3名工人在对氯气泄压罐顶部法兰进行检修时有白烟冒出,3名工人未佩戴防毒面具,未对氯气缓冲罐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等,泸县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以警告、罚款1万元。

  此外,2021年7月,因泰邦科技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未发现初期雨水收集进入应急池的管道高出雨水进入市政雨水管网的管道、未发现雨水管网切换阀存在渗漏,致使初期雨水囤积于收集管网并经切换阀渗漏到外环境,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泰邦科技处以罚款1万元。2022年4月,因泰邦科技甲苯、丙酮物料卸车区围堰设置高度不符合要求等,泸州市应急管理局对泰邦科技处以罚款4.50万元。

  《经济参考报》记者还进一步注意到,报告期内众邦股份还存在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并造成人员死亡。2023年6月,泸县应急管理局出具“(泸县)应急罚[2023]危化3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众邦股份1名作业人员在清洗乙炔发生器内电石残渣时受伤,在送医途中抢救无效死亡,对公司处以罚款65万元。因为此事,众邦股份的副总经理朱晓鹏被罚款6.98万元。